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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因為最近很忙,沒時間跟各位同學報告一周大事的情況之下,所發表的第一篇文章居然是個讓人火氣上升的事件!(推論:這把火應該可比擬加州大火)

 

今天上完遊泳課,原本是要跟熱情的泰國女郎去喝咖啡的,熟料她臨時有事,所以我們便在漢彌敦飯店前分道揚鑣;(千萬別想歪,我們都有家室的人了,開房間也不能這樣的明目張膽)我去超市買了一瓶1.8公升的牛奶,另一手提著我的提袋,泳衣外套著一件胸前抓皺鬆緊帶式的一件式裙裝。

 

回家的路上,覺得有人跟在我身後,於是我便放慢腳步,想說一般人都會識相的超前或改方向前進(千萬別以為我小人之心,事後證明我是完全無誤的)→可是,這完全是個錯誤的決定啊~

 

那位看似三、四十出頭的大叔,先是假裝問路,(說是假裝,是因為後來我發現:這一切都是他的陰謀)然後接著攀談、聊天、問些有的沒的→再次證明:人要隨時提高警覺!

 

後來,大叔說:「我是在做服裝設計的,可以不拍妳的臉,只拍妳穿的衣服嗎?因為你穿的很有型。」你是在給我裝肖為嗎?一件一萬韓幣的地攤貨是能多有質感?換成安潔莉娜裘莉來穿,它還是明顯的是一件地攤貨!

 

我:「NO (不!)

大叔:「Why not」(為什麼不行?)

我:「No means no, I don’t need to give you any reason」(不行就是不行,我不需要給你任何理由!)

 

說時遲那時快,就在停頓的那0.1秒中,我聽到了按快門的聲音,再仔細一看,大叔的相機對準我的胸前,鏡頭也不知開多久了!馬的!!

 

我這位奧太太的火氣一整個上來,整個變臉直接大喊NO,順手搶過他的相機;變態大叔可能沒有遇過這種情形,整個很驚嚇,不知該如何反應,他也很慌張的遮遮掩掩的不想讓我搶走他的相機;然後他突然往回走,想說我應該會放棄不追他了。

 

我也顧不得我提著牛奶跟提袋、還穿著夾腳拖,硬追了上去,在一家餐廳前抓住他,拉扯他的西裝,搶他的相機(千萬別問我:阿牛奶勒?因為情況緊急,我也回想不起來我哪來的手提牛奶了…)

 

爭執了很久,還是搶輸了…(這時候就覺得很悲哀…幹麻買牛奶啊??)他從另一邊的樓梯慌張的走下去,我看到有人正好要上樓梯應該可以幫我攔住那個偷拍技術很爛的變態,於是我大喊「HELPHELP!」

 

果然,「叫破喉嚨也沒有人會來救你」是真的!人情很淡薄啊…等我這個阿婆追下樓梯,變態大叔已經不曉得跑到哪去了;問了站在附近抽菸的人,也沒有任何回應。

 

我真的很生氣、又找不到人,打電話給奧先生跟他說這件事,奧先生問:「如果妳再看到他,你可以認得出他嗎?」當下的我信誓旦旦的說:「會!」事後我又想想:韓國的中年男子這麼多、又長的很像,我…應該認不出來吧…

 

回家後,沖了澡還是很生氣;原本想說要帶Dusty出門去追殺他的,後來還是作罷,因為:要到哪裡找啊?

 

為什麼生氣,因為覺得:自己反應慢、警覺性不夠、力氣不夠大(牛奶真是拖油瓶)該要更用力的把他的相機拽下來摔爛的(應該飛踢他的要害);還是,其實,我應該把牛奶砸向他的?

 

當場人贓俱獲的抓到變態偷拍,比被偷拍卻沒發現的感覺還糟啊!

 

現今的社會人情很淡薄啊~案發現場就在一家餐廳外,旁邊還是戶政單位的電梯出入口跟停車場,大白天的居然沒有人出手幫忙,更何況我還喊這麼大聲的救命啊~救命啊~哼!我絕對不會去那家餐廳用餐的,見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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