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為,越是先進的國家,就更該提供一流的服務;可是在小含果的這些年,再再的體驗、應證了:一加一真的不等於二。
話說某天,我揹著帥寶去買鞋,鞋店裡的年輕小夥子服務員,可能不覺得我會下單,所以對我的服務態度很隨便;我不過是試穿架上不同顏色但同款的鞋,你是有必要在我試穿下個顏色時,很不情願的快速把剛脫下的鞋收起來嗎?(揹小孩出門的阿桑,難道沒有買鞋的權利嗎??)
很難得,我很快的決定好顏色,請他拿美國尺碼X號給我,過了一陣子鞋來了,試穿後發現有點大,翻開鞋碼一看,阿娘威,他怎麼拿男生的X號尺碼給我!
我很客氣的說:「ㄜ,我需要X號。」他老兄是做服務業的,居然還口氣很差的跟我說:「美國尺碼X號!」是怎樣,揹小孩買東西就該是笨蛋嗎?雖然說懷孕生完小孩是比較沒那麼機靈,可是也不至於男生女生都分不清吧。
給你面子不收,就別怪我不客氣;我把尺碼翻開笑笑的說:「美國女生尺碼X號,不是男生尺碼!」店員的臉一陣青白,真該拿相機拍下來的;結帳的時候還給我結錯,我真該當下跟他說:「謝謝,我不買了」。
買完鞋後,我去買了五年多的超市買東西;繼上回差幾塊錢台幣,收銀員拒絕幫我送貨,(害我還拎了很重的蔬果雜貨回家,還被奧先生笑說:「阿你是不會隨便買一條口香糖,超過送貨金額喔。」)之後我就都很小心的計算我的購買金額有達到送貨門檻。
這次,我買了兩隻店內的大雞、(其實也不真的很大、肉也不多)和一條魚,跟幾條要價台幣一百多的豆子;結帳時,收銀員跟隔壁櫃檯叨叨念了一些,跟我說:「不送!」
瞎密?不送?我說:「不是滿韓幣三萬就送嗎?」這位店員很敢說:「滿10公斤才送。」這下我火真的來了,半個小時內遇到這樣絕佳的服務,真的是上帝給我的考驗啊:「之前我買很多東西、很重,不到三萬你說不送;現在我買超過三萬,你又不送,你們的規則在哪裡?」店員還是很堅持的說:「十公斤以上。」阿你是眼睛真的小到沒看到我揹小孩,哪來的力氣拿這6、7公斤的雞跟魚回家?
我哪來精神跟你揮,直接問他:「你的老闆在哪?」這位很敢說的收銀員,碎碎念了一下,馬上拿出送貨單讓我填寫。
含果的服務,真是好到沒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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