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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氣很不穩定,一天晴一天雨的,趁著今天好天氣,帶帥寶到附近走走。

 

附近有家服飾店也開了好一陣子了,想說擇期不如撞日,也已經很久沒逛街買東西,感覺錢好像快要在口袋燒出洞了,就立馬走進去瞧瞧有什麼好貨色;誰知這竟是一個令人腎上腺素激增的開場。

 

我在看服飾的時候,沒注意到帥寶在摸他們的人形展示馬豆,說時遲那時快,那個穿著衣服的人行架就給他倒了下去,老闆把他扶了起來略略整理;我看了看店內也沒什麼特別的服飾,正準備要離開時...兩個老闆竟然擋住門,不讓我們出去,以我殘破的韓文聽力加上他們的肢體語言,略略聽出他們在抱怨:帥寶把人形架推倒,衣服的袖子有髒污跟破了一個小洞,叫我要付錢買下。

 

雖說人形架是我們不小心弄倒的,可是我怎麼知道,那個洞是不是原本就有的,只是因為你看到人形架倒了,有髒污,才特別注意到有小洞的?(我這樣是在替我們自己脫罪嗎?)後來,我還是抱著帥寶離開了...

 

我是不是不該這麼惡劣,該認賠把那件衣服買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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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rver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